班组长安全考核

1021、2.1.1 企业应明确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各专业主管部门应保证安全设施完好,根据需要建立记录 、台账。
1022、甲乙类可燃液体应通过管道或鹤管从底部进入槽车、罐车以及储罐等,无需采取流速控制措施。
1023、转动设备可以用作接闪器。
1024、生产场所的设施应设置防雷接地,防雷接地不可兼作防静电接地。
1025、《中国石化叉车安全管理细则》规定,企业应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使用维护保养要求,每季度对叉车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026、依据《中国石化HSE专项奖励办法》(中国石化制〔2024〕28号),总部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级专项奖励的额度以事业部、专业公司所属企业上年度上缴安保基金额度为基础计算得出。
1027、依据《中国石化员工健康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开展网格化心肺复苏培训,具备应急救治能 力的员工比例不得低于10%。
1028、依据《中国石化员工健康管理规定》,油田企业生产基地、超过20人值守的海上平台、 天然气净化厂、大型建设项目和海外项目基地等人员集中场所 应当设置医务室,医生、护士驻场,承担院前急救和健康服务 等工作。
1029、依据《中国石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管道应从建设阶段开始,开展全生命周期基础数据采集与整合,掌握本体和沿线环境现状。
1030、依据《中国石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3.6.3.4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管道,应每半年开展 1 次调查。
1031、依据《中国石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管道隐患分级工作由企业安全部门组织实施。
1032、依据《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敏感区不包括生态红线区。
1033、依据《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事业部(管理部、专业公司)不是集团公司生态保护工作的管理主体。
1034、依据《中国石化生态保护管理办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主要对环境产生生态影响。
1035、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企业应尽可能回收放喷气、伴生气、套管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无法密闭的,可以直接放空。
1036、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清洁化”的原则进行控制,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
1037、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弃管道实施拆除或灌注水泥等方式,污染物可以通过管道进入土壤地下水。
1038、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应建立厂区、厂界空气质量和噪声检修、开停工期间监测机制,避免发生扰民事件。
1039、企业应当严格审核危险化学品承运方的相关资质 ,相关人员和运输车辆 ( 船舶 )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所托运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信息无需告知承运方。
1040、企业当加强对剧毒化学品和高毒物品生产使用及废弃的重点环节安全监管 ,跟踪每个环节,建立接触人员的档案信息,防止发生剧毒化学品和高毒物品丢失、被盗及人员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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