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安全考核

821、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事件管理重在吸取教训,鼓励各单位积极报告各类事件。
822、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直接责任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起直接的、决定性作用的责任。
823、根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急性工业中毒是指在工业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大量工业毒物一次或短时间通过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和正常活动的情况。
824、依据《中国石化员工健康管理规定》,企业应当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进行诊断,按程 序报告。
825、依据《中国石化员工健康管理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实际,在人员集中场所设置医务 室或应急救治点,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常备药品、应急救治 药品等。
826、依据《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在含硫油气层钻进,钻井液中应提前加入足量除硫剂,并保证pH值9.5以上。
827、依据《中国石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仪表功能(SIF)的紧急切断阀应满足SIL等级要求。
828、某施工单位在处理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料时,紧急切断阀应选用具备防火功能的阀门。
829、合同中应约定承包商关键管理人员名单,不得擅自更换。
830、企业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等其他职能部门(统称项目实施主管部门)是业务范围内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831、企业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等其他职能部门(统称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承包商及人员安全资质和能力审查。
832、中国石化实行承包商“黑名单”共享机制。任何一家企业将有关承包商或承包商人员列入“黑名单”后,其他企业应同时适用。
833、总承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时,不得扣减脚手架、基坑支护等安全防护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工程单独分包时,不得以管理费名义扣减任何费用。
834、一般变更由变更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
835、重大变更应当经企业安全总监和相应业务的副总师审核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变更审批参考表》后,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836、重大变更可由变更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评估组长,负责组织变更风险评估。
837、《中原油田生产异常管理办法》规定,各直属单位接到基层生产异常报告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判生产异常的类型和级别,找出原因,评估风险,制定处置措施,防止生产异常进一步恶化。
838、《中原油田生产异常管理办法》规定,一般生产异常和较大生产异常由各直属单位负责自行处置、分析、调查和存档管理等工作。
839、《中原油田生产异常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异常处置过程中,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配备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持续进行周围环境监测,确保人身安全。
840、《中原油田生产异常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异常管理坚持“关注异常、应报尽报”的原则,各单位要快速、如实报告生产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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