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判断错误

28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28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应继续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8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后,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将会中止。
28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8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压力容器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286、只要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经过许可的制造单位提供的特种设备产品,其使用单位不需要建立独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87、对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锅炉,在移装时,其安装过程不需要进行监督检验。
288、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安全培训应符合行业管理要求,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289、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企业应将安全培训的普遍性要求和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安全履职能力需求结合起来,分级分类开展岗位资格(资质)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和专项培训工作,增强安全培训的实用性。
290、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企业负责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不负责承包商(含承运商、供应商)员工和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
291、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企业应在各岗位描述中明确岗位安全履职能力要求,建立安全培训矩阵。安全培训矩阵应3年进行评估、更新。
292、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企业应做好各类取证人员的培训记录和取证登记,不用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93、依据《中国石化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和检验,及时识别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延长检测周期需主要负责人批准。
294、依据《中国石化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连续运行的重要生产装置应采用独立供电,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
295、依据《中国石化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工作场所通排风、空气调节系统或环境发生变化时应进行风险识别。
296、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导致设计的变更按《中国石化建设项目设计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变更程序可以不参照此规定。
297、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劳动组织变更中岗位人员的变更是指与生产相连的基层岗位人员改变的变更。
298、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异常管理办法》,异常填报中,飞温、爆聚、快速结焦和积炭、压差异常上升、严重带液、介质互串等属于其他异常
299、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异常管理办法》,异常填报中,各种突发性泄漏、各类联锁动作、爆破片起爆等属于设备设施异常
300、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安全异常管理办法》中,企业对下属单位异常溯源分析质量进行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异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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