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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30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
3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30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0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30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06、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下罚款。
30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按照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0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可以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
30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3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
3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适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管道企业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管道抢修作业,可以先行使用他人土地或设施,事后再告知土地或设施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
3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或者盗窃、哄抢管道输送、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1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定期检验。
31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本法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3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高效、综合治理的原则。
3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3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合格证、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3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后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
3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现场处置方案,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