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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
1721、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关联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1722、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1723、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经生产经营单位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1724、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用于“三同时”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费用应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725、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用于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培训费用不可列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726、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野外或海上作业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费用不可列入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727、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子公司转出资金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处理,集团总部收到资金作为专项储备管理,计入集团总部收入。
1728、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主体之间生产和转移产品和服务按本办法规定需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各主体可以以本主体营业收入扣除自其它主体采购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即剔除内部互供收入)的净额,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依据。
1729、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卸货后可以直接排空作业等活动。
1730、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常压罐式车辆罐体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为罐体分配并标注统一编码。
1731、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有效期届满后,应当经原罐体生产企业重新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732、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运单格式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1733、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货物交付运输时,驾驶人应当确保罐式车辆罐体的关闭装置处于关闭状态。
1734、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押运人员应当确保罐式车辆罐体的关闭装置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关闭状态。
1735、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许可证可以由审批人于作业前不在现场签字生效。
1736、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特殊作业可以实行巡查监护。
1737、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现场监护人无权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1738、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作业,直接撤离现场。
1739、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超过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的,或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作业环境改变导致风险防控措施失效的,作业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1740、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采用人员电子化定位方式,确保不仅能在现场进行安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