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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
1961、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采取高效密封、密闭吹扫、收集处置、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等措施,开展无组织源废气的排放控制,满足国家、地方标准和要求。
1962、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按要求在厂内、厂界建设VOCs网格化自动检测设备并开展监测。应对异常情况进行溯源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标准要求。
1963、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对涉及的各类固体废物进行全面识别和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制定合理的固体废物管理目标和计划,并按要求报送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审批或备案后实施。
1964、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建立台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1965、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依法合规处理处置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落实生产者责任属地管理,选择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理处置单位,并对外委活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1966、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或采取减震、消声、隔声、吸声、综合控制等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噪声接触满足标准要求,厂界(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1967、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对自有工业用地和短期租赁用地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调查方案和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1968、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在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时应避绕生态敏感区,无法避绕的应开展专项论证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
1969、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生态敏感区“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应按地方政府要求及时退出,退出后应采取措施防控环境风险。
1970、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在建设、生产、关停、退役等各个环节,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中提出的生态保护要求和措施,及时开展生态损害恢复(修复)。
1971、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建立健全放射源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严格放射源备案、购置、运输、贮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事故。
1972、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对含放射源仪表的安装、使用及拆除过程进行管控,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1973、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按要求建立环境监测台账、使用环境监测数据。
1974、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按照要求开展环境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975、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开展环保舆情监测并及时应对,按要求上报环境事件信息。
1976、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按要求公开排污状况、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等信息。
1977、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5S管理和生产实际,对危险和有害因素、重要区域和地点等规范设置标志,明确告知。
1978、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在现场设置重要操作的提示标志(如关键机组、特殊阀门的现场操作等)。
1979、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企业应严格控制各类变更,未经风险评估不得实施变更,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不得实施变更。
1980、依据《中国石化HSE管理体系手册》,重大的设计变更不必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