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授信

101、“车位e贷”中“止付”是指抵押物所有权人签署《止付同意书》,同意对其在我行的抵押物进行止付,在结清本笔车位贷业务后方可领取相关的抵押物。
102、办理贷款业务时,应严格按照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的要求,规范贷款行为。
103、一手楼宇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新开发建设的在新建房交易市场流通的房产,且将该房产抵押给我行的人民币个人贷款业务。
104、个人拍卖房产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购买拍卖房产的楼宇按揭贷款业务。
105、拍卖按揭贷款属于一手楼宇按揭贷款业务范畴。
106、按揭贷款借款人为外籍人士、港澳台人士的,应具备当地房管部门要求的购房资格,并至少提供境内联系人。其中借款人为外籍人士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工作或学习满一年。
107、按揭贷款有两个(含)以上共同借款人借款的,不可按照满足贷款条件中年龄较小者认定贷款期限。
108、根据《关于优化按揭业务流程时效的通知》,现已简化整合我行原”按揭贷款申请书““个人征信授权书”“婚姻状况声明”“配偶声明”“抵押物声音”“阳光信贷告知回函”“面谈面签声明”等7份材料,客户申请办理按揭业务仅需签署一份《按揭贷款申请书》。
109、我行允许将借款人的尽职调查、办理抵押登记(取件)等涉及授信核心风险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110、对于已准入的按揭中介机构,合作期限不超过5年。合作到期后需按流程重新报批准入。
111、目前,我行二手按揭贷款,允许采用“带押过户”模式办理。
112、根据《关于优化按揭业务流程时效的通知》,优质按揭客户办理按揭贷款可免提供银行流水。
113、根据《关于明确个人绿色按揭相关事项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73号)》,客户经理在办理单笔按揭业务时,应收集并上传相关认定材料,放款环节在信贷系统录入借据信息表单时,应录入“绿色产业标识”
114、根据《关于发布<个人二手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操作指引(2023年5月版)>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70号),“带押过户”业务必须要求提供阶段性担保。
115、根据《关于发布<个人二手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操作指引(2023年5月版)>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70号),“带押过户”业务根据交易房产原贷款银行不同,分为“本行带押过户”及“跨行带押过户”
116、根据《关于发布<个人二手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操作指引(2023年5月版)>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70号),二手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是指在原抵押贷款 未结清、不涂销原抵押权的情况下,实现产权过户登记、抵押权变更及抵押权转移(如有)同步办理。在完成物业更名登记并重新办妥以我行为抵押权人的登记手续后,再向新的房产权属人发放二手楼宇按揭贷款的模式。
117、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二手按揭业务押品评估部分操作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62号),内评时,各环节人员应按照市场法原则,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内部装修、配套家私家电等)结合贝壳找房、安居客等主流交易平台中具有可比性资产(类似户型、面积和朝向)的历史成交价或线上评估价作为内部价值评估依据。
118、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二手按揭业务押品评估部分操作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62号),原则上,住宅类二手按揭业务外部评估应采取线上评估方式。
119、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二手按揭业务押品评估部分操作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62号),特殊情况下,经经营机构分管行长审批同意后,住宅类二手按揭业务外部评估可采用线下评估。
120、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共有产权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操作的通知》(零售信贷部电子邮件2023年第21号),我行共有产权住房按揭项目采取准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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