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考试

21、按照GB 2894-2025《安全色与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应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安全标志牌应图形清晰,无毛刺、孔洞等影响使用的瑕疵。
22、按照《中原油田现场施工作业严重违章行为问责考核管理办法》,承包商问责考核周期为一个合同期;油田员工问责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作业人、监护人、带班干部、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出现违章行为,立即执行问责考核。
23、Ⅰ级、Ⅱ级高处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Ⅲ级高处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Ⅳ级高处作业由二级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24、动土作业前,施工单位应了解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情况。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25、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堆放平稳,并设安全警戒区。
26、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压裂管汇元件未经检测合格,施工高压区未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7、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区域探井、天然气井、高含硫化氢油井修井作业未按标准配置放喷点火装置或放喷点火装置失效,未制定点火决策程序或未指定点火决策人。
28、按照《中原油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带班干部包含直属单位机关业务部门或基层业务部门干部,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及享受副职待遇的其他人员,属地和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或享受待遇的专家、总监,属地单位主要领导或享受待遇的高级专家,带班期间出现1次违章视同发生1次。
29、集团公司“两特两重”期间,执行《关于从严落实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九项措施的通知》,对高风险作业提级管理措施不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员,参照一般C级事故问责,给予降级处分。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作业现场带班干部,参照一般B级事故问责,给予降级处分。
30、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由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电源接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