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现制现售水“卫生监督执法题

261、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公示的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可为虚构信息。
262、现制现售水经营者需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水质处理器卫生许可批件。
263、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可将设备底部抬高至8厘米安装。
264、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无需建立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65、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无需存入档案。
266、现制现售水水质处理器无需定期更换处理材料。
267、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拒绝卫生监督检查的,可直接吊销许可证。
268、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水质检测报告需由省级以上机构出具。
269、现制现售水设备周围环境巡查记录需保存至少4年。
270、现制现售水经营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涉水产品无需查验卫生许可批件。
271、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未公示水质检测报告,逾期未改处5000元以上罚款。
272、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可由任意医疗机构进行。
273、现制现售水设备与有毒有害气体源距离不足10米但采取防护措施即可安装。
274、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卫生管理档案可随意销毁。
275、现制现售水经营者公示的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需包含更换时间和材料名称。
276、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可拒绝执行。
277、现制现售水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警告处罚可与罚款并处。
278、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无需对用户反馈的水质问题进行记录。
279、现制现售水经营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编号需与设备型号一致。
280、现制现售水经营者未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不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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