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701、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企业必须回收利用工艺尾气和油气采输过程的放喷气、伴生气、套管气,保护大气环境。
702、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企业应落实排污许可证对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的管理要求,完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703、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排污口,码头和油库,已经建设的必须搬迁。
704、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应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705、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准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706、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企业每3年至少开展1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07、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企业应尽可能回收放喷气、伴生气、套管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无法密闭的,可以直接放空。
708、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或地方标准开展设备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收集、利用或治理各类有组织废气,减少排放。
709、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固体废物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清洁化”的原则进行控制,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
710、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按集团公司清洁生产管理要求,清洁生产审核周期虽未满 5 年,但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或物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落后的企业,直接纳入集团公司下一年度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711、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弃管道实施拆除或灌注水泥等方式,污染物可以通过管道进入土壤地下水。
712、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拆除活动前要对废弃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物料、污染物彻底排空倒尽,对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环保处置工作纳入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做好拆除活动相关记录并保存5年。
713、依据《中国石化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应建立厂区、厂界空气质量和噪声检修、开停工期间监测机制,避免发生扰民事件。
714、装置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工艺卡片的要求操作,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指令操作人员违反规程操作。装置异常状态下,操作人员应当按照紧急处置程序处置,必要时有权启动(),严禁超温超压操作。
715、企业应当为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出具(),其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716、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应当开展(),在生产装置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各阶段,持续开展过程危害分析、风险识别与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现状评估等工作 ,不断提升装置本质安全水平,防止发生泄漏 、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
717、企业当根据过程危害分析和风险识别结果修订操作规程 ,当()时应当及时对操作规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开展相关培训。
718、剧毒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并实行()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具有购买许可证,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具有道路运输通行证 。
719、企业应当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720、企业应当严格审核危险化学品承运方的相关资质 ,相关人员和运输车辆 ( 船舶 )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所托运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信息无需告知承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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