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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试卷
181、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进入下一周期记分自动予以清除。
182、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未随身携带的,可以驾驶机动车。
183、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184、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
185、机动车通过急弯路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186、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可以使用远光灯。
18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9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机动车应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192、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193、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94、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
195、机动车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96、机动车行驶中,车内人员不得将头伸出窗外,但可以将手伸出窗外。
197、遇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车道行驶规定的车速行驶。
19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与同车道前车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30米。
199、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200、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遇前方堵塞或交通不畅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