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23-全省卫生监督技能竞赛试题传染病防治监督部分试题库及答案2025(288题)

261、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可将用不完的无偿献血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血液制品生产企业。
262、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
263、血液中心由卫生部审批,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由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64、血站内患有传染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采血、供血、成份血制备等相关业务工作。
265、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登记。
266、《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造成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卫生行政部门在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以注销其《血站执业许可证》。
267、《献血法》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对临床用血进行核查。
268、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患者自身储血、自体输血。
269、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270、医院输血科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实验由两人互助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自己复核。
271、单采血浆站与中心血库可以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置。
272、单采血浆站采集的原料血浆必须按单人份冰冻保存,不得混浆。
27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只能向一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严禁向其他任何单位供应原料血浆。
274、血站可以采集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血浆,但必须与用于临床的血浆分开。
275、《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特殊血型的血液需要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调配的,由需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276、《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剩余成分血浆可以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解决。
277、在应急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单采血浆站采集的经检验合格的血浆可以用于临床。
278、《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规定,单采血浆站必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及疫情报告制度。
279、《血站管理办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在辖区内划定的血站采供血服务区域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280、县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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