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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2401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项目四测试
41、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42、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用下级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级政府不得挤占或截留属于上级政府预算的资金。
44、我国的预算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而中央预算是由各地方预算组成的。
45、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预算法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6、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错债务的方式筹措。
47、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49、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适用于年度财政资金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
50、我国预算采取的是公历年制,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