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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作业负责人
301、运营行车类三级及以上突发事件,涉事控制中心接报后均需6分钟内上报COCC。
302、《抢险令》编号按年循环,编制原则为Q线别—编号,如Q03-01。
303、三级、四级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304、发生在车站的非车载设备故障,先期处置负责人为值班站长或站长。
305、抢险负责人变更时,原负责人无需向新负责人交接现场情况,仅行调备案即可。
306、运营行车类一级事件,COCC需15分钟内向市委总值班室报送信息。
307、抢险令销令时,无论是否设立现场指挥部,均只需行调同意即可。
308、紧急信息终报需在事件处置完成后报送,形成信息报送闭环。
309、处置列车脱轨事故时,抢险负责人由工务专业人员担任。
310、运营行车类突发事件公众信息发布中,列车晚点5分钟以上需在车站PIS发布。
311、抢险信息快报的报送人需注明岗位及姓名,并标注“后续再报”。
312、运营分公司无需将抢险负责人资格名单备案,仅现场确认即可。
313、经区间进入轨行区的抢险作业,抢险负责人收到抢险令后方可进场。
314、紧急信息报送严禁以事态正在处置为由延时报送,严禁瞒报、漏报。
315、现场指挥部的抢险实施组组长由事发运营公司总经理担任。
316、运营行车类二级事件包括早晚高峰列车延误5-15分钟、运营区域治安事件。
317、抢险作业中,列车连挂救援时,相关人员进入轨行区需重复办理抢险令。
318、施工作业风险分级中,较大风险类施工方案无需报线网调度指挥中心审批。
319、抢险负责人是运营抢险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0、COCC接报后,原则上4分钟内通过短信完成公司内部紧急信息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