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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
521、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信息化管理,已建立双防平台的单位,风险和隐患清单建立和过程管理应在双防平台进行。
522、《中原油田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办法》(JZYYT-B0801-42-617-2024-5)规定: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并组织审查;涉及多个单位的系统隐患治理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由专业部门组织审查,审查专家组长由油田确定的业务领域专家担任。
523、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524、重点监管的隐患应当落实“五定”(定措施、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人、定预案)要求。
525、应当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526、隐患排查应依据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通过风险评估、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持续开展。
527、风险达到降级或销项条件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及时降级或销项,年度风险清单中涉及施工作业风险的销项应当在施工和作业活动完成后。
528、涉及“两重大一重点”的建设项目和在役装置设施应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按照《中原油田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开展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
529、在役装置设施的厂区总图布置、人员集中建筑物发生重大变更时,应再次开展QRA 分析。
531、《中国石化HSSE检查监督管理规定》规定,HSSE综合检查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专业管理部门参加。
532、《中国石化HSSE检查监督管理规定》规定,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对企业内部所有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装置、工程建设现场开展安全检查。
533、《中国石化HSSE检查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原则上HSSE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单,特别严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534、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许可证可以由审批人于作业前不在现场签字生效。
535、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当作业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中止作业,直接撤离现场。
536、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完毕,基层单位应组织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并清除所贴挂标识后进行完工验收,办理作业许可证关闭手续。
537、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采用人员电子化定位方式,确保仅能在现场进行安全确认。
538、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现场监护人无权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539、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情况复杂的受限空间作业(含无氧作业)、一级吊装作业、非常规作业,应由基层单位和施工单位实施作业现场“双监护”。
540、根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石化制【2022】14号),作业许可证的会签与审批应在作业现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