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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全述职
361、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在不影响规定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362、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363、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保持行驶速度。
36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可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但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365、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366、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67、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68、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69、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370、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37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72、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果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
373、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74、机动车驾驶人有二起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记分的,记分分值累积计算。
375、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不以清除。
376、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377、安全教育培训6E是指: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演、每季一测、每半年一讲、每年一评。
378、企业应当定期巡护内部道路,排查治理道路病害和安全隐患。企地共建道路应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
379、任何机动车辆须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厂区,安装防火帽、静电接地带等必要防护装置,在厂区内按可自由行驶,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停乱放。
380、对事故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路段,在通行前应进行路线踏勘、评估,不得涉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