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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21、系统涉及的工程范围,一般根据项目的定义或工程承包合同来确定。
2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是质量的事中控制。
23、审批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属于管理方法。
24、监理员在选用质量控制方法时,必须根据需要,有针对性。
25、建立质量监理日志,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不是质量的事中控制。
26、天然土层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不需要人工改良或加固,但不可直接在上面建造房屋。
27、每层施工结束后应用环刀取样检测灰土的干密度,不用每层检查灰土地基的压实系数。
28、灰土地基施工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个检验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个检验点。
29、在施工前应检查砂、石等原材料质量及砂、石拌合均匀程度。
30、在分段施工时,接头处应做成斜坡,每层错开1~1.5m,并应充分捣实。
31、混凝土灌注桩施工结束后,只应做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的检验。
32、现场制作的混凝土预制桩,应检查成品桩的合格证和外观质量,不需要检查原材料、钢筋骨架、混凝土强度的质量。
33、静力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做20%的探伤检 查。对承受反力的结构应加强观测。
34、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 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35、地基基础施工现场只要有设计图纸作为依据就足够。
36、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
37、混凝土预制桩施工,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即可开始锤击。
38、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 和检查。土方可以堆放在基坑边缘。
39、在基坑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临近建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 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40、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