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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HSE管理制度题库
361、企业当根据过程危害分析和风险识别结果修订操作规程 ,当()时应当及时对操作规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开展相关培训。
362、企业应当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36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
36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5、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 )和( )的监督。
366、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36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人应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368、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下列哪些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36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
370、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371、依据《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事环境监测设施( )实施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37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 )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37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7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7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37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故意阻挠开展抢救,导致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对被害人进行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以( )或者( )定罪处罚。
377、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认定是否属于“拒不执行”,应当综合考虑( )等因素进行判 断。
378、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拒不执行”。
379、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以及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定。
380、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情形之一,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等规定的( )、( )、( )、( )等犯罪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