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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考核
61、按照《中原油田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吊装监护人吊装全过程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在确保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收回作业许可证,暂停作业。
62、按照《中原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原油田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办法》要求,由开票人填报作业信息、开展作业预约。
63、按照《中原油田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首次进入受限空间前,应现场采用两台符合要求的便携式检测仪,采取检测数据比对校正分析。
64、按照《中原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作业许可证应规范填写,可以涂改。
65、按照《中原油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接、拆线路作业时,配送电单位应有监护人在现场监护;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用电单位应有监护人在现场监护。
66、按照《中原油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由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电源接入点。
67、按照《中原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Ⅱ级高处作业。
68、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区域探井、天然气井、高含硫化氢油井修井作业未按标准配置放喷点火装置或放喷点火装置失效,未制定点火决策程序或未指定点火决策人。
69、按照《中原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非常规作业是指一般作业中风险较高的、缺乏对应作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无规律、无固定频次的作业,作业内容涉及特殊作业的按照特殊作业管理,作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应由直属单位正式发布。
70、按照《中原油田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带班干部包含直属单位机关业务部门或基层业务部门干部,基层单位分管领导及享受副职待遇的其他人员,属地和施工单位分管领导或享受待遇的专家、总监,属地单位主要领导或享受待遇的高级专家,带班期间出现1次违章视同发生1次。
71、按照《中原油田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易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堆放平稳,并设安全警戒区。
72、按照《中原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许可票证编号以日期为依据填写,以“直属单位”简称的第一个大写字母-“基层单位”简称第一个大写字母-年份月份日期-作业类型-作业级别-当天本单位作业序号进行编号。不分级的作业“级别”不用填写。
73、按照《中原油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临时用电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74、按照《中原油田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便携式或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监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每60分钟记录1次;发现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进入。
75、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两个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明确作业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或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6、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重大隐患为:油气井修井作业未设置放喷点火装置或放喷点火装置失效,未明确点火条件或未指定点火决策人。
77、按照《中原油田全员安全记分管理办法》,受到安全记分的员工不能参加记分周期内的安全先进评选。
78、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重大隐患为:未按设计要求配置、安装井控装置,安装完毕或更换承压部件后未进行试压。
79、按照《中原油田现场施工作业严重违章行为问责考核管理办法》,认定过程中若现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重点对管理人员进行问责考核;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对作业人、监护人和带班干部进行问责考核。
80、集团公司“两特两重”期间,执行《关于从严落实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九项措施的通知》,对高风险作业提级管理措施不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员,参照一般C级事故问责,给予降级处分。对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作业现场带班干部,参照一般B级事故问责,给予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