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源船船员上岗前HSE培训试卷

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耳塞由于妨碍耳内空气流通,不可长时间佩戴。
4、只要佩戴了防噪声用品,就可以长时间在超标的噪声环境中工作。
5、护耳器不可接触油类、腐蚀类物质,不可暴力抛扔、撕扯。
6、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7、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8、在噪音影响区域进行作业时,应始终佩戴护耳器,护耳器专人专用,不可互相混用。
9、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劳动者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10、长期在噪声环境中工作,即使没有明显症状,也可能存在听力损伤。
11、用人单位可以不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的噪声危害。
12、噪声只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其他系统无危害。
13、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调换可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劳动者无权拒绝。
1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5、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经领导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6、生产过程中员工可以因个人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佩戴防护用品。
1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防护用品是作业人员最后一道防护屏障,一旦取消或失效将会在意外发生时失去保护作业。
20、劳动者可以在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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