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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科级干部测试题库
5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
5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固体废物出地级市、自治州(盟)行政区域利用未报备案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5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5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鼓励并提倡社会各界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捐赠财产,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5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5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