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操作-基层负责人-判断

101、依据《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办法》,对可能引起误操作的高压电气设备,应装设防误装置。
102、依据《中石化叉车安全管理细则》,叉车驾驶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企业内部准驾证,严禁无证上岗。
103、依据《中国石化叉车安全管理细则》,叉车在转弯,经过路口或者视线受阻场合,接近或进出库房时,应鸣笛警示。
104、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紧急变更时,无须执行应急处置规定,但应在风险预判可控的情况下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先行实施。
105、一般变更由变更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
106、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107、依据《GB6095-2021 坠落防护安全带》要求,坠落悬挂用安全带,包含未展开缓冲器的坠落悬挂用安全绳长度应小于或者等于2m。
108、钢丝绳吊索入库储存前,应检查吊索标识,并确认标识清晰且与合格证书相符。
109、企业生产单位落实安全锁、钥匙、锁具及警示牌等统一配备、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本企业能量隔离管理制度。
110、依据《中国石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管理办法》,基层员工在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年,班组长不少于 24 学时/年。
111、依据《中国石化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封闭化管理区域应建立应急通讯系统,保证安保力量有效调遣、紧急处置。应急状态时,封闭化管理区域进出口能做到迅速开启和关闭。
112、依据《中国石化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法改装和违规改变车辆用途,严禁载货车辆和专用工程车载人。汽车吊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翻斗车、叉车、铲车)可以作为牵引车辆。
113、依据《中国石化能量隔离管理规定》,钥匙丢失等非正常解锁,应经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解锁。
114、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应当成立变更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变更的风险评估工作,对评估的结果负责。
115、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变更项目关闭后,由变更申请单位(部门)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即可。
116、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变更项目实施完成并正常投用后,由变更申请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由变更事项申请单位负责变更关闭审核。
117、依据《中国石化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未经风险评估批准变更,严禁未经批准实施变更。
118、依据《石油工程公司HSE目视化管理规定》,大型工器具,如移动发电机、电焊机,应划线定位设立责任牌,标注工器具名称、责任人等信息。
119、依据《石油工程公司HSE目视化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及盛装器具分类摆放应划线定位并设置标牌,标牌内容应参照危险化学品技术说明书,注明名称、危害及注意事项等。
120、依据《石油工程公司生产现场手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基层单位应在在禁用手机场所入口处设置“禁用手机”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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