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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操作-基层负责人-判断
20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2、按照人体接触及带电体的方式和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击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
203、根据《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204、触电事故一旦发生,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20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206、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得接入公用电网。
207、静电防护的主要措施包括静电接地、增湿、添加抗静电添加剂、使用静电中和器等。
209、临时用电作业期间,遇停工、人员离开时,临时用电单位应从受电端向供电端逐次切断开关,重新施工时,对线路、设备检查确认后再送电。
210、手持电动工具的危险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可根据情况进行拆卸。
211、承(分)包商投标文件应提交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针对性响应。
212、合同中应约定承包商关键管理人员名单,不得擅自更换。
21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14、承包商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人员应有职业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从事作业所涉及的职业禁忌证,现场作业人员的年龄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15、合同中施工作业、技术、安全等各项条款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
216、进入生产区域的承(分)包商人员,不得擅动生产设备设施,但可以进入其他区域和场所参观。
218、根据《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可以穿硬底和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219、在承包商管理中,严禁以包代管、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资质等行为。
220、企业属地单位负责外包业务班组管理、“双边”作业及现场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承包商人员属地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