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科级干部考试题库

24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认定是否属于“拒不执行”,应当综合考虑( )等因素进行判 断。
24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拒不执行”。
24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依照( )以及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定。
24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245、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行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或者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赔偿损失的,可以不予处罚。
246、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或者明知安全设备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进行销售,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定罪处罚。
247、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对于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危险物品”难以确定的,可以依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出具的意见,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审查,依法作出认定。
24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设备实行 ( )制度。
249、噪声的来源主要有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噪声。人耳开始感到疼痛的声音叫痛阈,其声级为( )分贝。
250、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有( ),还有氯氟烃、甲烷、氮氧化合物、臭氧等气体。
251、酸雨是指pH值 ( )的大气降水。
2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 )辐射噪声。
253、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发生于日本富山痛痛病事件是因锌、铅冶炼厂排放的含( )废水污染了河水导致居民中毒。
254、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发生于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是由于冬季燃煤排放的烟尘和( )在浓雾中积聚不散,造成大气严重污染。
255、清洁生产的目标是( )。
25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 )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257、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风险是事物所具备的伤害人身、损坏财产和破坏环境等有害客观属性。
258、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风险(程)度是系统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 ),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失或财产损失的( )的乘积。其数量大小表示事物危险程度高低。
259、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企业应当(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效能评估。
260、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效能评估规范》,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修正后及时对运行情况重新进行效能评估。
下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