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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班三级试题
1、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2、涉爆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应将手机转换到静音模式,避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3、员工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受地形限制造成爆破作业站与井口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可以适当减少安全距离。
7、爆炸员接到放炮指令后,在确认警戒区内无异常情况时方准放炮;禁止使用爆炸机以外其它电源进行爆破作业。
8、发生盲炮或临时改变放炮指令时,拔掉爆炸机上主炮线后即可查找原因。
9、所有涉爆人员均应持证上岗,按照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1、爆破员依据生产任务寻找并核实炮点桩号,检查爆炸物品用量卡桩号、井深、雷管和炸药数量等信息。
12、放炮前找出炮线,轻提炮线确认成型药包未上浮。
13、使用灭火器灭火时,人的站立位置应是下风方向。
15、放炮作业基本配置应包括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工器具。
16、放炮前实行警戒,确认警戒区内无人、畜及车辆后,方可通知仪器放炮。
17、爆炸员未接到仪器预备放炮指令,但可提前给爆炸机充电等待。
18、放炮前,爆炸机操作员亲自核对炮点桩号、井深、药量和雷管数量。
19、放炮结束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15分钟后方可进行清线作业。
20、可以同时将两个(包含两个)以上炮井的炮线同时引到起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