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2401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项目一测试

4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2、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的会计业务不能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44、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都必须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45、移交人对自已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
46、各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47、对所有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各单位都可以自行决定销毁。
48、会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后,接管人员可另立账簿,不必使用移交前的账簿。
49、《会计法》中所称的单位负责人均指法定代表人。
50、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51、企业实际发生的一切经济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52、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指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54、原始凭证的内容只要是真实的就是合法的。
55、会计期间就是指会计年度。
56、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责任主体,这就是说,如果一个单位会计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7、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
58、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移交人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5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60、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