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副经理考核题库
11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向水体排放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1122、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11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11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不得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1125、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地表水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二级标准。
11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流域河道、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报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1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可以扩建油气产能建设项目。
1128、依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入地表水Ⅳ、Ⅴ类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112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需经相应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批准。
1130、依据《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生产设施有序提升、改造。
11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流域开发煤层气、致密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应对产生的压裂液、采出水进行处理处置。
11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时,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遵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1133、依据《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可以在黄河内坝以内新建生产设施和开展油气开采。
11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流域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污染环境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1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136、依据《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内无合法手续的、核心保护区内以及黄河内坝以内的生产设施应关停。
113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施工方负责复垦。
11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139、依据《关于黄河流域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意见》,2030 年之前,各企业完成至少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11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应当执行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