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工初级(新版)

221、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时,若厂界与居民住宅相连,则测点应选在( )。
22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 )。
22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 )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224、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时,布点间距为( )。
22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中,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 )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
226、在夜间时段测量厂界环境噪声,当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需同时测量( )。
22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适用于( )。
22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域的环境噪声夜间控制值为( )。
22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适用于( )。
230、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时,布点数目为( )。
2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 )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23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分昼、夜2部分,夜间测量时间段为( )。
233、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 )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23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昼间标准值为( )。
23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工业集中区的昼间标准值为( )。
23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精确测量时,两测点等效声级之差若大于( ),则应在其间增加一个测点。
23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适用于( )。
238、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厂界环境噪声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 )以上的位置。
23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分昼、夜2部分,昼间上午测量时间段为( )。
24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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